玉林:提倡文明节俭扫墓 共度平安和谐清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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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林:提倡文明节俭扫墓 共度平安和谐清明
清明节将至,玉林市委、市政府采取哪些具体措施维护清明节期间的平安和谐稳定,确保全市人民群众文明扫墓、平安出行?就这个问题,近日,记者专访了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黄铭福。
黄铭福指出,清明节是我国最重要的节日之一,是人们祭奠祖先、缅怀先辈的节日。同时,清明节期间也是火灾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、矛盾纠纷易发期。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,2009年滞留在家的返乡农民工比任何一年都要集中,再加上外出工作、学习、经商的人员大量回乡扫墓,人员聚集,极易在联宗祭祖时引发事端和其他不稳定问题,是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敏感时期。因此,做好清明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相当重要。
黄铭福强调,首先,市委、市政府对清明节期间的“维稳”工作高度重视,态度坚决,做到“早部署,早防范,早落实”,已于3月26日召开了全市维护清明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。各级党委、政府一定要把握形势,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。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和每天零报告制度,遇有重大紧急情况,要立即报告市委、市政府,并同时报告市联席办和市维稳办。党政“一把手”务必负起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亲自过问,亲自抓落实,把维护当前的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调处”和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密切配合,形成合力,发挥职能作用,要落实责任查究制,确保做到“四个不发生”,即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、不发生农村纠纷械斗、不发生群体性事件、不发生群死群伤和安全生产事故。
其次,要全面排查,从源头化解不稳定因素。要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。全面排查本地区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问题,重点是排查坟山、山林等纠纷以及各种宗族势力组织的大规模联宗祭祖活动。在清明节期间要实行每天一排查、一研判、一汇报制度,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并及时疏导,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。同时认真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。对每一起纠纷一抓到底,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,将纠纷平息在萌芽状态。对排查出来可能影响全局稳定的突出问题,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,要明确有关地方和部门调处化解的责任,将每件矛盾纠纷、突出问题层层分解责任,包干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,限期调处化解,千方百计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,把矛盾控制并化解在当地;特别是对大型祭祖的情况要逐一登记,做到底子清、情况明;对新发现的苗头,要落实专人提早介入,做好疏导、教育、制止工作。对组织、策划、串联、非法集资进行联宗祭祖的挑头人物,要切实加强教育,必要时进行训诫,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要坚决实行重大问题责任查究制和“一票否决”制,凡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,要按信息、排查、调处、措施、责任落实的顺序,对各个工作环节进行倒查,严肃追究责任。
第三,要突出重点,加强社会面控制。根据清明节期间群众出游和扫墓人员流动大的特点,要强化路面管理,确保出行安全,做好疏导,加强管理。公安派出所、交警、交通运管部门要全员行动,加强巡逻,加强对重点路段、路口的监管,及时制止非正常营运的联宗祭祖车辆上路行驶。公安机关要强化城区道路、广场、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其他重点单位、要害部位的治安防控措施。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,加强对乡村公路农用车辆上路的监管,及时制止用农用车辆载客的非法行为,特别是严禁用农用车辆载客进行联宗祭祖。林业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和检查,严禁乱砍滥伐林木、乱放鞭炮、乱烧冥纸、乱丢烟蒂,严防山林火灾。基层组织要加强对辖区群众的宣传教育,教育群众要文明扫墓,不能因扫墓而毁坏农作物或引发山火,更不能因祭祖、扫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。对借机敛财,大肆铺张浪费,侵占集体财物,大搞封建迷信,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要坚决打击。
第四,要讲文明、树新风,大力倡导文明扫墓。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党员干部职工在扫墓活动中要发扬表率作用,要带头倡导文明扫墓,大力宣传文明扫墓的好处,宣传联宗祭祖的危害性,自觉抵制各类宗族活动,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不要参与联宗祭祖活动,要积极倡导“网上祭拜”等新的形式。要通过发放资料、宣传栏、电视、广播、黑板报等多种形式,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,做到文明扫墓,不搞联宗祭祖,不搞封建迷信活动。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校师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教育和监管,教育广大师生在参与扫墓活动中,讲文明、树新风,不要参与联宗祭祖活动。
第五,要强化情报信息工作,完善工作预案。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要拓宽信息渠道,密切掌握社情民意动态,把获取信息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方面,形成覆盖广、多渠道、专群结合的社情信息网络;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高度关注重点领域、重点地区、重点人群的动向,及时获取预警性、内幕性的情报信息,及时做好信息的综合、研判、处理工作,落实好各项监控措施。同时,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各种应急工作预案,建立健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。要确保人员、装备、经费、措施、责任到位。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处置群体性纠纷械斗事件工作预案,确保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能够快速反应,及时处置,迅速消除影响,特别是镇、村要成立应急小分队,切实增强防控和应对能力。
第六,要严明纪律,加强交通和安全生产工作。最近,市纪委(监察局)专门发出通知,对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扫墓作出明确规定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管好车、看好人,不准用公车参加扫墓活动,不准以扫墓为由搞迷信活动,不准借扫墓之机敛财,不准牵头组织大规模的联宗祭祖,一经查实,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、文明、和谐、有序的清明节。
黄铭福指出,清明节是我国最重要的节日之一,是人们祭奠祖先、缅怀先辈的节日。同时,清明节期间也是火灾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、矛盾纠纷易发期。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,2009年滞留在家的返乡农民工比任何一年都要集中,再加上外出工作、学习、经商的人员大量回乡扫墓,人员聚集,极易在联宗祭祖时引发事端和其他不稳定问题,是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敏感时期。因此,做好清明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相当重要。
黄铭福强调,首先,市委、市政府对清明节期间的“维稳”工作高度重视,态度坚决,做到“早部署,早防范,早落实”,已于3月26日召开了全市维护清明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。各级党委、政府一定要把握形势,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。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和每天零报告制度,遇有重大紧急情况,要立即报告市委、市政府,并同时报告市联席办和市维稳办。党政“一把手”务必负起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亲自过问,亲自抓落实,把维护当前的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调处”和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密切配合,形成合力,发挥职能作用,要落实责任查究制,确保做到“四个不发生”,即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、不发生农村纠纷械斗、不发生群体性事件、不发生群死群伤和安全生产事故。
其次,要全面排查,从源头化解不稳定因素。要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。全面排查本地区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问题,重点是排查坟山、山林等纠纷以及各种宗族势力组织的大规模联宗祭祖活动。在清明节期间要实行每天一排查、一研判、一汇报制度,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并及时疏导,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。同时认真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。对每一起纠纷一抓到底,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,将纠纷平息在萌芽状态。对排查出来可能影响全局稳定的突出问题,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,要明确有关地方和部门调处化解的责任,将每件矛盾纠纷、突出问题层层分解责任,包干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,限期调处化解,千方百计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,把矛盾控制并化解在当地;特别是对大型祭祖的情况要逐一登记,做到底子清、情况明;对新发现的苗头,要落实专人提早介入,做好疏导、教育、制止工作。对组织、策划、串联、非法集资进行联宗祭祖的挑头人物,要切实加强教育,必要时进行训诫,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要坚决实行重大问题责任查究制和“一票否决”制,凡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,要按信息、排查、调处、措施、责任落实的顺序,对各个工作环节进行倒查,严肃追究责任。
第三,要突出重点,加强社会面控制。根据清明节期间群众出游和扫墓人员流动大的特点,要强化路面管理,确保出行安全,做好疏导,加强管理。公安派出所、交警、交通运管部门要全员行动,加强巡逻,加强对重点路段、路口的监管,及时制止非正常营运的联宗祭祖车辆上路行驶。公安机关要强化城区道路、广场、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其他重点单位、要害部位的治安防控措施。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,加强对乡村公路农用车辆上路的监管,及时制止用农用车辆载客的非法行为,特别是严禁用农用车辆载客进行联宗祭祖。林业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和检查,严禁乱砍滥伐林木、乱放鞭炮、乱烧冥纸、乱丢烟蒂,严防山林火灾。基层组织要加强对辖区群众的宣传教育,教育群众要文明扫墓,不能因扫墓而毁坏农作物或引发山火,更不能因祭祖、扫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。对借机敛财,大肆铺张浪费,侵占集体财物,大搞封建迷信,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要坚决打击。
第四,要讲文明、树新风,大力倡导文明扫墓。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党员干部职工在扫墓活动中要发扬表率作用,要带头倡导文明扫墓,大力宣传文明扫墓的好处,宣传联宗祭祖的危害性,自觉抵制各类宗族活动,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不要参与联宗祭祖活动,要积极倡导“网上祭拜”等新的形式。要通过发放资料、宣传栏、电视、广播、黑板报等多种形式,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,做到文明扫墓,不搞联宗祭祖,不搞封建迷信活动。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校师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教育和监管,教育广大师生在参与扫墓活动中,讲文明、树新风,不要参与联宗祭祖活动。
第五,要强化情报信息工作,完善工作预案。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要拓宽信息渠道,密切掌握社情民意动态,把获取信息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方面,形成覆盖广、多渠道、专群结合的社情信息网络;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高度关注重点领域、重点地区、重点人群的动向,及时获取预警性、内幕性的情报信息,及时做好信息的综合、研判、处理工作,落实好各项监控措施。同时,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各种应急工作预案,建立健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。要确保人员、装备、经费、措施、责任到位。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处置群体性纠纷械斗事件工作预案,确保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能够快速反应,及时处置,迅速消除影响,特别是镇、村要成立应急小分队,切实增强防控和应对能力。
第六,要严明纪律,加强交通和安全生产工作。最近,市纪委(监察局)专门发出通知,对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扫墓作出明确规定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管好车、看好人,不准用公车参加扫墓活动,不准以扫墓为由搞迷信活动,不准借扫墓之机敛财,不准牵头组织大规模的联宗祭祖,一经查实,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、文明、和谐、有序的清明节。
回复: 玉林:提倡文明节俭扫墓 共度平安和谐清明
非常同意。。。
清明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,我们必须提倡文明扫墓,但是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提倡节俭,因为这是应该拥有的素质。在上坟祖先的或亲朋的同时又能养成这样的习惯,何乐而不为呢?
现在清明节已经过去,我们每个人基本上都已经祭拜过祖先了,但是是不是每个人都这样做了呢?
清明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,我们必须提倡文明扫墓,但是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提倡节俭,因为这是应该拥有的素质。在上坟祖先的或亲朋的同时又能养成这样的习惯,何乐而不为呢?
现在清明节已经过去,我们每个人基本上都已经祭拜过祖先了,但是是不是每个人都这样做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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